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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六中见习班主任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3日 点击数: 字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储备班主任后备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见习班主任申报基本条件
    1. 忠诚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
    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 积极进取,工作勤奋努力,乐于钻研。
    4.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 上学年内无旷工、教学事故及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6. 上学年内教师业务考试成绩合格。
    7. 上学年内学生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率低于10﹪。
    二、见习班主任日常管理
    1.见习班主任按照“个人申请、级部审批上报、学校核准”的程序进行,见习班主任导师由级部指定。
    2. 见习班主任由级部负责管理。
    3.见习班主任见习期为一学年,考核优秀者可由级部根据工作需要申报,学校批准,担任副班主任或班主任,见习期一并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副班主任津贴按班主任津贴三分之一计发;考核合格者可作为后备班主任,由学校批准担任班主任助理,见习期、担任班主任助理期间均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班主任助理与见习班主任同样接受考核。
    4.见习班主任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继续申请见习。见习班主任连续两个学年考核不合格,由级部决定其可否继续见习。
    5.见习班主任考核等业务资料由级部整理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见习班主任考核细则
    (一)见习班主任由所在级部负责考核。
    (二)对见习班主任的考核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学年末汇总,见习班主任考核由四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学生评价占20%,量化考核占50%,级部领导考评占15%,分管校长考评占15%。
    (三)见习班主任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对见习班主任的考核依据下列标准进行:
    1.学生测评20分,依据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生满意度测评结果计分。
    2.级部领导考核15分,依据平时考察,从师德、能力、表现方面给分。
    3. 分管校长考核15分,依据平时考察,从师德、能力、表现方面给分。
    4.量化考核50分,由导师负责汇总、提供原始记录和相关资料,级部负责按下列标准考核:
    (1)参加班会和班级活动5分,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与学生谈心5分,每学期不少于10人次,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检查宿舍5分,每学期不少于10次,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期末工作总结5分,根据实际工作内容给分;
    (5)参加班主任培训5分,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6)设计并主持班会、班级文化活动、德育活动15分,每学期三项活动各一次,少一次扣5分;
    (7)完成临时性工作5分,根据完成情况给分;
    (8)论文5分,每学期2篇,少一篇扣2.5分。
    四、本办法同样适用于对副班主任和班主任助理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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