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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文章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1.党建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党支部要把握服务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协助学校行政领导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学校各项任务须利完成。要着力加强  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教学改革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2.党支部必须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根据支部年度党建工作的安排意见,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下,支部书记全面抓,支委分工配合抓,做到及时规划,安排部署,定期检查。
    3.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初党支部要把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党员,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年终考核。
    4.抓好支部班子的自身建设,支委委员要定期不定期 互通工作情况,工作中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并带头做好党建工作。
    5.每年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开展“争先创优”
活动。在“争先创优”活动中,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建工作者及时给予表彰奖励,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6.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议,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委员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交流情况,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安排下一阶段的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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