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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首届赴加拿大中学生夏令营活动细则

文章来源:转贴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内蒙古教育学会、内蒙古外国语言协会根据国际友好学校项目举办的2007年暑假赴加拿大夏令营活动,就组织方和校方的各自责任明确如下:

    组织方责任:
    1.负责代办签证;
    2.购买国际往返机票及各地机场税费;
    3.妥善安排境外的所有集体活动,包括英语语言测试、英语课程、参观、旅游等;
    4.负责安排在加拿大当地的住宿;
    5.出发前组织关于常识、纪律、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6.负责购买境外意外伤害保险;
    7.在任何意外情况发生时采取最积极的态度,尽最大可能保护参团学生的安全和利益。

    学校负责:
    1.学校委派专人负责本次活动报名事宜,务必连同报名所需资料及费用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交至组织方;
    2.审查并选拔学生和辅导老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年满12-18周岁,身体健康,有一年或一年以上英语学习经历的学生均可报名;辅导员:从事英语相关教学工作者,年龄40周岁以下,责任心强,关心学生,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及领导能力);
    3.与组织方密切配合,统一组织学生和带队老师参加此次活动的行程事宜。

    关于退费:
    1.如签证申请被拒绝,扣除使馆收取的签证费520元及相关签证服务费后,退还其余团款;
    2.使馆签发签证且已出机票后,要求退团者,扣除60%团费,退还其余团费;
    3.出发日前三日内不接受退费申请,扣除全部团费;
    4.因地震、灾难、战争、罢工和国家政策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营员未能成行的,扣除实际已发生费用,退还其余团款;
    5.所有取得签证后未能成行的情况下,护照由组织方代为保管至签证失效方可归还。

    注:汇款说明
    帐  号:1594 0472 8608 091001
    收款人:内蒙古外国语言协会
    收款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艺术厅北街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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