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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六中文明班级创建办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6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营造文明、健康、和谐、安定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打造具有锡林浩特六中特色的学校文化,开展争做文明学生,争创文明班级文明建设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文明班级评比办法

1.文明班级评比由各级部负责,对班主任工作、学生操行(纪律、卫生、出勤)等进行检查评比,各级部将评比结果每天公布,每周末、每月末、学期末汇总公布。

2.文明班级评比采用倒扣分和加分的方式进行考核,起始分100分,班主任工作考评、学生操行考评、住宿生违纪均从中扣除;班级、学生考评加分计入班级总分;四周为一个周期,考核8190分的由级部命名为“一星级文明班级”,90分以上的由级部命名为“二星级文明班级”。

3.一学期内获得五次“二星级文明班级”的授予“文明班级标兵”称号,学期末由级部命名。一学年内二次获“文明班级标兵”授予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下一学年开学初由学校命名。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从上一学年的校级“先进班集体”中评选。

二、班主任工作考评细则

1.学校、部门召集的会议、培训等,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

2.岐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0分。

3.未按规定做好住宿生请假、放假回家工作的,一次扣10分。

4.班级发生严重违纪违规事件隐瞒不报的,扣10分。

5.每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少一次扣5分。

6.未按时完成学校统一布置的集体活动或任务,一次扣5分。

7.值周工作不认真,室内、分担区卫生不合格的,一次扣5

8.未按要求做好班级文化建设,扣5分。

9.早自习、间操、集会、劳动、集体活动未跟班,一次扣5分。

10.班级的宿舍月评不合格的,有一个扣5分。

11.未按级部、学校要求执行告知家长制度,或安全制度措施落实不力,发现一次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对本人实行一票否决。

12、未按要求建立特殊情况学生台账并跟进教育管理,扣20分。发生严重事件的,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对本人实行一票否决。

 三、班级、学生考评加分细则

 1.班集体参加学校、年级、部门举办的活动获奖,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2.班级宿舍月底有评为“优秀宿舍”的,每有一个加5分。

 3.班级室内外卫生持续保持优良,加5分。

 4.圆满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任务,加5分。

 5.班集体在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加5分。

 

 四、学生操行考评细则

(一)学生操行考评办法

 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基础分20分,采用违规违纪倒扣分的方式,随时对学生在校期间的

操行进行考核,学生在校期间所扣分数不取消,一直累计到学生毕业。

全体教职工和工友均可参与对班级和学生的考核,发现问题填写专门的考核表,交学生部核实,核实后处罚生效。

级部建立学生操行考核档案,专人负责考核、记载、评定学生操行情况。学生工作部也建立学生操行考核档案,专人负责考核、记载、评定学生操行情况。级部和学生工作部随时汇总操行考核扣分情况,及时处理学生违纪,给予适当处罚。

学生入团,操行考核倒扣分不超过5分。评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操行考核倒扣分不超过3分。学生入党、评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无倒扣分记录。

学生受罚一个学期后,表现特别突出,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学生家长担保,级部审核,学校批准,可撤销一定数量的倒扣分。撤销后再有违犯,加倍惩罚。

(二)学生操行考评标准      

1.盗窃、藏匿赃物、帮助销赃,扣20

2.打架,恐吓、欺侮、敲诈勒索等欺凌同学,扣20分。  

3.早恋及男女学生有牵手搭臂、搂搂抱抱、不正常独处等亲昵行为,扣20分。

4. 在教室、走廊等公共场所嬉戏、跑跳、打闹。带头起哄闹事,扰乱学

校正常秩序,扣20分。

5.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扣20分。

6.吸烟、喝酒和吸食毒品,扣20分。

7.顶撞、辱骂教职工,扣20分。

8.进入游戏厅、歌舞厅、影吧、网吧等严禁未成人进入的场所,扣10分。

9.观看、散布黄色、暴力、反动书刊或音像制品的,扣10分。

10.伪造假条、找人冒充家长请假的,扣10

11.故意损坏公物、乱写、乱刻、乱画、乱丢垃圾及其它不文明行为,扣10

12. 不准化妆、烫发、染发、披发、戴首饰、男生留长发和怪异发型、

女生穿高跟鞋等仪容仪表违反规定的,扣10分。

13.考试作弊、上课睡觉,扣10分。

14.私接电源、使用明火、玩火,扣9分。

15.乱扔饭菜,浪费粮食,不按规定放置餐具和垃圾,扣5分。

16.携带手机进校,校内不穿校服,私自修改校服,扣5分。

17.到校、上课、间操迟到,扣1分。旷课视情况扣420分。

18.住宿生在宿舍的表现,依据《住宿生违纪处罚办法》扣分,合并记录。

19.本细则中未列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学校批准,比照类似条款扣分。

20.学生被扣分期间,如有突出表现或学习成绩明显进步,可适当赋予正分,所得正分可冲减所扣分,但不结余正分。冲减扣分需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级部研究审批。

    (三)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1.学生一次性被扣10分或累计10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扣分累计11——19分,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一次性被扣20分或累计20分,给予劝退、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2.对学生的纪律处分由班主任提出申请,级部审核,上报校长批准生效。处分决定原件由级部存档,复印件在级部公布,并送达学生本人和家长。处分撤消后,将处分决定从该生档案中撤出。

 3.警告处分期限为一学期,记过处分期限为一学年,留校查看处分在校期间一直有效。受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学生,处分期满,并无其他违纪行为的,受处分学生可书面申请撤消处分,经班会讨论通过,由班主任签字,级部核实,报校长批准。

 4.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处分未解除者不发毕业证书,待毕业一年后,由该生所在单位或街道居委会根据其现实表现出具证明,学校审定后再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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