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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道制度

文章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一、目的
  为了提高学校的行政管理效能,为校领导的决策提供各种信息,加大学校内部改革机制,不断提高我校在本地区的知名度,以创名校为宗旨,及时反映我校教育教学和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联系,特制定我校信息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信息内容
  (一)学校内部各类活动、各方面情况;
  (二)报道上级领导及来宾来访等信息;
  (三)有关上级部门指示精神及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各种教学论文,教学经验、心得体会;
  (五)学校德育工作具体实施的情况;
  三、信息报道制度
  (一)凡我校报送的信息必须经信息督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查通过后方可报送,报送信息必须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存档。
  (二)每学期上报信息不少于六条,年度上报信息不少于十二条。信息报道小组成员每学期上报市教委信息不少于一条,被采编不少于一条;上报市级以上新闻单位信息不少于一条,被采编不少于一条。
  (三)报送程序
  信息小组成员采编成稿后,交信息组组长,由组长负责送报市教委信息站。
  (四)信息送报方法
  我校信息的报送分定期(慢件),不定期(快件)两种报送形式。不定期稿件组员自己署名,由组长随时报送。定期稿件即我校创办的《简报》每两周一期,定期报送。
  (五)凡报送的信息均由组长综合后交“校园之声”广播站对内播出。
  (六)学校鼓励师生热心提供信息,精心采编稿件,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六中,扩大影响。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凡报送的信息被市教委、盟教育局、盟委行署各自所办的信息通讯每采编一篇,撰稿者在学校学期考核加计总分 0.2分/篇、0.3分/篇、0.4分/篇。
  2.在各类报刊上发表以宣传我校各方面情况的通讯报道者或学术论文,在学期考核总分中加记:
  国家级3分/篇、区级2分/篇、盟级1分/篇、市级0.5分/篇(以采用通知单为准)。
  3.信息报道小组成员物质奖励按《锡市教委加强信息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奖励办法第一条执行,奖励由学校具体兑现。
  4.凡是在市级、盟级、区级和国家级刊物上被采用的稿件,奖励由学校年底兑现(市级2倍、盟级3倍、区级4倍、 国家级10倍)。六中教师宣传报道六中稿件和校外人员宣传报道六中稿件被采用的奖励同上。
  (二)处罚
  信息报道组成员每学期未完成任务者予以组内批评;学年未完成任务者予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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