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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六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高中各级部: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学校落实新课程实施方案,现制定锡林浩特六中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具体办法。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学校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旨在引导学生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进一步关注生活与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创新与实践的能力。
    学习领域中的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三个科目。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一、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从生活和社会实践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或项目,通过亲身实践获取直接经验,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提高综合能力。研究性学习课程开设的主要形式是课题研究。
    学校要求每学年每个学生至少完成一个课题,教师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教师要组织、参与和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每位教师都要成为课题指导教师,任课教师根据所教学科内容、学科特点、可操作性确定命题。根据指导教师的命题,教师与学生双向选题情况,指导教师认领学生组成课题研究小组完成课题研究。每学年,每一名任课教师要保证20名左右的学生能参加自己的课题研究小组,研究性学习共15个学分,完成一个课题可获5个学分,每一名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完成课题研究情况要与年终考核挂钩。
    二、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在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集中进行,每学年度社区服务时间安排5天,二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求学生利用节假日走进社区,融入社会,参与社区服务。根据我地区实际情况,学校规定社区服务为1.家政服务:从自己家庭做起如:洗衣、做饭、打扫室内外卫生。2.本社区服务:照顾孤寡老人,帮助残疾人等。在重要纪念日进行宣传活动如:地球日、爱鸟周、普通话宣传周等。学生只要满足社区服务时间要求、社区服务要求,有家长、教师、社区书面证明或图片说明均可获得2学分。
    三、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包括军训、参观、考察、生产劳动、参加社团等。凡参加过高一年级一周军训(国防教育)的学生可获得2学分(出具班主任证明)。凡学生参加各类参观活动(包括学校各类展厅)至少7次的学生,有时间、地点、门票、教师证明均可获得2学分。凡参加各类考察、生产劳动、社团活动、学生会活动至少7次的学生,有时间、地点、证明人书面证明或图片等说明均可获得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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