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锡林浩特第六中学 >> 学校概况>> 制度建设>> 管理制度>> 正文内容

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文章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人比较聚集,必须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以确保师生安全,为把此项工作做好,特制定安全责任制。
    1.主管领导负责制,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检查学校的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2.保卫科长主要负责学校的治安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发现隐患,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处理。
    3.保卫干事维护学校治安管理,做好学校大型活动及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校领导定期检查学生租房居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以上责任明确,如发生事故,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
更多
上一篇: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06-22 ]
下一篇:安全保卫制度[ 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