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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教改工作制度

文章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一、活动制度
    1.定期召开课堂教学问题研讨会,每学年初确定各学科的教育科研课题,期中汇报,期末验收。
    2.每周三下午第三节课为各学科组教育科研活动时间。活动坚持“三定”,即(1)定主讲人,定主讲内容,定参加人员;(2)定期进行教科研活动;(3)定期召开教改攻关教师会。
    3.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听课10节,听课前到学科组长处登记,检查听课次数以登记为主,抽查听课记录,其中外出听课参观学习2~3次。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来校讲课、讲座,开展研究课、听课活动。
    4.定期编印“教改信息”,交流和通报各课题情况,定期印发学习材料,鼓励教师撰写教科研、教学论文,并进行评选和选送、推荐。
    5.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心理、学习方法的问卷调查,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和研究。
    二、教研活动检查制度
    每周教科研活动时间,学校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各组活动情况,包括参加人数、活动内容、主持人、起上时间、缺勤人员,活动完毕后上缴活动记录。检查实行点面结合方式,将活动记录存档,做为评选先进学科组和先进个人的依据之一。
    三、研究课、示范课听课制度
    1.各学科做好研究课、示范课安排,校领导分头参与各组的研究课和示范课,听课和评课。
    2.教研室成员参与所有研究课听课。
    3.研究课、示范课每周至少安排2节。坚持每听必评。
    4.开设研究课、示范课的教师必须在前2天将设计好的教案分发到各听课教师手中,由教研室组织探讨,提出建议。
    5.参加听课的教师与个人授课时间有冲突的,由高初中部负责提前调换。
    6.研究课评议时,必须人人发表见解,谈出成功和改进的方面。学校定期总结,对优秀研究课,通过录像和刻录以公开课和示范课的形式组织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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